更新时间:2022.06.02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后果是: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离婚协议中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一定要明确约定,否则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需要注意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应当注意:(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三)探望的方式。(四)探望的时间。
1、协议离婚,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时效的问题。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也即为撤销权的行使,这个行使的时效为一年。 3、离婚诉讼时效,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
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根据判决申请执行; 2、如果双方诉讼离婚的,可以直接据生效判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
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离婚协议,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履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后,对方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则当事人可以根据
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无效。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即使是协议约定放弃探视权,也是无效条款,所以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条款是无效的。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
离婚协议上写不可探视是无效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望。
离婚后女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处理办法是: 1、协议离婚,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发生法律效力,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离婚协议确定的义务。 2、经人民法院
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可先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判决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仍拒不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对不履行判决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法院此时应该受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