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3
抢夺罪的表现情形有: 1、行为人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进行抢夺的。若抢夺走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2、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用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行
犯罪形态的问题是指犯罪是完成形态还是未完成形态,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其中犯罪的完成形态指的是犯罪既遂,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犯罪未遂本身就已经构成犯罪。未遂只是犯罪中得一种形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
犯罪的特殊形态如下: 1、想像竞合犯 想像竞合犯,是指一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想像竞合犯是形式数罪,实质一罪。行为人虽然只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却数次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即触犯了数个罪名。在数次符合
根据第2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着手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实行行为,而且着手本身
犯罪形态就是指犯罪的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中犯罪形态是根据整体责任的原则来认定的,但有例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简单共犯即共同实行犯罪的情况。一人使犯罪既遂的,共犯整体既遂,由全体共犯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毒品犯罪定罪内容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毒品犯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走私制毒物品罪; 5、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6、非法种植毒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