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关于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
非法集资的特征具体有: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或者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本罪在客观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素: (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由以下这些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刑法》上的罪名,与非法集资相关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
受贿罪量刑情节有: 1、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 2、有自首、立功情节的; 3、属于累犯的; 4、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 1、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供应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
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应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犯罪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活动的单位。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