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赔偿数额一般按照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
商标侵权采取任何处理方式都不可以不赔偿。如果侵权人确实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失,需要按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侵权所得或者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来确定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
商标侵权要这样主张赔偿: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根据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
侵犯注册商标权一般情况可由当事人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等情形下,当事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商标侵权的认定如下: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
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被认定为存在商标侵权的行为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
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1.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商标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2.申请调解解决。3.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或行政诉讼解决。4.向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
证明对方侵犯商标权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对侵权人的相似商标或相同商标予以拍照、保存实物进行取证。用以证明存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更换其商标,或伪造、擅自制造、变造其商标等侵权事实。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