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是: 1、主体资格适格。 2、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3、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4、违反国家规定。 5、情节严重。 6、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犯罪构成,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利用可网上支付信用卡的功能、特性,出于诈骗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获取经济利益,故意实施诈骗活动而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能构成犯罪。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
犯罪过程中撤退不一定能构成犯罪中止。因为我国刑法要求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才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就以从犯论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则应以胁从犯论处,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
在他人产生犯罪决意之后,以心理支持、物质帮助等方式故意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或为他人实施犯罪创造便利条件,而自己不直接实行犯罪的人应该认定共同犯罪的帮助犯。
帮助犯中犯罪中止的认定具体如下: 1、在帮助预备时,其只要消极地不予帮助,就成立中止犯; 2、在实施帮助行为以后,实行犯实施犯罪行为以前,帮助犯想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须及时有效地撤回其帮助行为,阻止实行犯利用本人所创造的条件去实行犯罪,才成立
《刑法》未规定网络造谣罪,但规定了诽谤罪。此罪由下列要件构成: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网络犯罪的罪名主要包括刑法规定的以下罪名: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