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可以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征地补偿不给应承担法律责任,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
征地补偿遗漏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补偿遗漏的征地补偿款,政府部门拒绝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争议的情况可以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征地补偿款一般是按照户籍人数或土地面积进行核算的,个人间具体的分配产生争议需要通过民事争议解决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所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检察院的反贪部门(已经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地区可以到监察委员会)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费(按安置人口算,每人补偿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
可以根据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到相应的部门进行诉讼。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
征地补偿款过低能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起诉。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补偿赔偿标准太低双方可以就征地补偿赔偿的数额进行协商沟通,被征收人认为补偿赔偿款太低侵犯其财产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