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和
有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但是双方需要协商一致才能转让,向外转让需要其他的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公司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同意根据转让对象决定。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
股东对股东会以下决议投反对票的情形下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
公司不能收购公司股东股权的抛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购: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 一、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 二、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三、股东大会召集权。 四、股东大会提案权。 五、知情权。 六、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七、以累积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监事选举权。 八、异议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 一、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 二、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三、股东大会召集权。 四、股东大会提案权。 五、知情权。 六、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七、以累积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监事选举权。 八、异议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其他权利。
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
公司拖欠工资,公司能申请破产。公司破产欠员工的工资会被偿还,且劳动者不用申报债权,偿还的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最后是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的规定,公司申请破产需要的资料如下: 1、破产申请书; 2、财产状况说明; 3、债务清册; 4、债权清册; 5、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6、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