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享有真实有效的到期债权;债务人具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以及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申请破产的好处如下: 1、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的财产已成为破产财产,并由管理人占有、处分和用于破产分配。破产财产在所有权、用途和处置方法上符合破产清算的目的,受破产法有关规定的保护; 2、对债权人而言,已获得行使权利的特别许可。在破产宣告之
公司申请破产以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后公司还可以继续经营。不管债务人是否具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
债权人如下申请破产: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前提条件。 2、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3、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破产重整对债权人会产生以下影响:重整失败时债权人可以依法通过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债权申报,但是债权可能无法全部清偿。重整成功时债权人的债权可以得到清偿,保证最大限度收回债权。
破产重整对债务人的债权人而言,若债务人重整成功,将有效避免一旦其进入破产清算所导致的债权清偿比例过低这一现象的产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最差局面的发生,有机会挽回损失。
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于破产申请受理时享有的、在破产程序中依法申报经确认并依破产程序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债权由破产管理人根据债权申报材料进行确定。
债权人是享有破产申请权的。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申请破产可以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在企业申请破产后,会进入重整程序,通过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企业,企业可以摆脱困境,重新恢复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