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程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个方面是无论是在双方婚姻
婚前财产并不会随着结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婚前获得财产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该财产的。离婚时,法律支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以共同的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的,应当以自己的个人财产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无论婚姻关系是否继续存续,
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偿还的主体以及偿还的比例。共同债务原则上,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双方可以自由协商,例如协商确定哪笔债务由谁负责偿还,具体偿还的金额等等。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需要法院根据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来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应当对于债务的处理作出约定。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协商债务由哪一方负责偿还或者各自偿还的具体比例等。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则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例如双方都不愿意承担清偿责任或者清偿比例不能
夫妻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承担。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同时共同财产能够偿还所有债务,就可以直接用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债务。如果财产不能偿还所有债务,夫妻双方作为紧密的共同体,需要用个人所有的财产来还债。需要注意,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首先需要确认债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虽然是婚前所欠的债务,但是在婚后该笔债务用于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的; 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第三
离婚债务是否需要承担,应根据所负债务种类进行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后,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其中,个人债务由夫妻双方各自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
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得到的财产。而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指: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一段时间。而婚前财产是指,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婚前财产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归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者离婚时债务尚未到期的,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归还方式。离婚双方对债务归还方式的约定,仅在离婚双方之间有效,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债务。一方按照债权人主张,偿还债务后,可根据
车辆与房屋不同,车辆只能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因此,体现在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上的车辆所有权人,只有一个。婚前买车,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该车辆就是谁的资产。婚前买车,一般情况下车辆都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两种特殊情况: 1、双方就该
判断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依据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确实是为共同生活所承担的贷款,就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仅用于一方的其他消费,则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外,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的个人债务。在离婚之后,双方仍需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双方或者其中任意一方主张债权。而对于个人债务,夫妻中非债务人的一方在离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