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警部门无法认定案件事实,又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现场勘验笔录等交通事故案件的全部相关证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审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
可以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之后,当事人可以对责任认定书提出复核的建议,一般由原机关对责任认定书进行再次复查核实,一般当事人只有申请复核一次的机会,那么对复核后的结果仍然表示不服,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方式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合理提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审查申请应当载明审查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审
对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该决定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做出裁决。
1如果对交警判定责任不服,可以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方会在30日内给你答复。因为交警只是划分责任,不是行政行为,无法说向法院起诉交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时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