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享有以下权利: 1、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2、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3、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办法:公司可以要求股东按照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款。如股东拒不缴纳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且其仅能就实缴出资分得收益。
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义务有: 1、交付租赁物并保持租赁物用途的义务; 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的义务有: 1、交付租金的义务; 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
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约定让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所有在债务转移后第三人不履约债务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原债务
房屋买卖中介的义务是: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依法交纳税费;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承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买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 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
竞买人有下列权利: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查验拍卖标的物和有关拍卖资料;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 有下列义务:拍卖时,一经应价不得撤回,除非有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入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手房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示范文本的,可以使用示范文本。对于自拟合同,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二手房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写明以下这些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