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一、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工伤认定也属于行政行为,因此期限是六十天。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是三十日内,该期限从工伤事故发生或者劳动者按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单位不按时去提出申请,则劳动者一方能够在一年内去向劳动局进行申请。
一、工伤鉴定期限规定如下: 工伤伤残鉴定的期限是60天,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鉴定申请以后的60天之内需要出具鉴定书,但是,如果遇到了某些特殊情况,工伤伤残鉴定的期限有可能会延长30天。 二、工伤认定申请流程 (
对工伤认定复议的期限是六十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工伤认定也属于行政行为,因此期限是六十天。
工伤认定期限一般为六十天。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属单位。 (2)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则作出
工伤鉴定部门的鉴定期限是,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但可延长3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
对工伤认定不服复议期限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