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工不得从事高空、高温、高危工作,企业要每年安排未成年工进行体检,企业使用未成年工的,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备案,如果有违法行为,企业会受到处罚。
在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方面有下列特殊规定:要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驰名商标特别保护规定有: 1、对于驰名商标所有人,如果对方的注册是出于恶意,则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对驰名商标既不要求必须已在中国注册,也未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 2、当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只要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
女职工的产假分类: 1、基本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工作时的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 3、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驰名商标特别保护有如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要求驰名商标保护; 2、申请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
注册商标时,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
驰名商标特别保护规定有: 1、对于驰名商标的所有者,如果对方的注册是恶意的,则不受5年的限制。驰名商标不需要在中国注册,也不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 2、当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只要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能
女职工特殊期内法律保护的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他。
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以及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哺乳室等设施。
女职工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2、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
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