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第一,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 第二、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性原因,而不是劳动者个人原因。 第三、经济性裁员只发生在企业中。 第四、经济性裁员的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通知裁员时间和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的时间未达到一个月的,还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有:对于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人员,不得裁减。
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公司裁员的经济补偿: 1、合法裁员的经济补偿根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不合法的裁员的经济补偿一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性裁员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况: (一)依照
如果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非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如下: 1、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裁员的,则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伤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公司违法裁员,则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是指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认为该裁决存在法律规定应予撤销的情形,从而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裁决的书面请求。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仲裁超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另外,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
劳动仲裁的一裁终局指的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具体的情形包括: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作出裁决的;对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经济性裁员时以下人员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