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赠与人所要赠与的财产的基本情况,如果涉及房产的,要写明该房产所在地区、占地面积等信息,还要注明该房产是否
经过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时候,公证后的赠与协议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赠与协议一样,能够不受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限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就完全不能撤销,也就是俗话说的不能反悔。能够反悔主要包括了以下情况:1、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赠与人所要赠与的财产的基本情况,如果涉及房产的,要写明该房产所在地区、占地面积、不动产权号等信息,还
房屋赠与合同,如果涉及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当然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就包括了:1、一方存在胁迫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2、一方存在欺诈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3、赠与合同双方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4、赠与合同
除了我国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合同之外,从原则上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时开始生效。 合同生效并无办理公证的强制性规定。只是在实务中,出现部分合同没有经过公证,不能进行实际操作的情况,但并不是合同无效。 通常,房地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赠与人所要赠与的财产的基本情况。如果涉及房产的,要写明该房产所在地区、占地面积、不动产权号等信息,还
首先在房地产交易之中,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在房屋交易之中,多数的公证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委托办理,二是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延期办理相关手续时。公证在房屋买卖交易之中起到了很大的保障作用。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流程第1步是需要由买卖双方准
转让合同既可以进行公证,又可以不进行公证,公证程序对于转让合同而言,并不是必须的,只是进行公证能够减少一些纠纷的发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债权的全部或者是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但是如果具有不能转让的情形,那么就不能进行转让。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且一般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比如说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这时候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严格意义上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且
赠与合同过了5年还可撤销。具有下列情形可以撤销: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赠与需要
赠与父母房产是否进行公证,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做出选择。2016年关于房产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的政策已经废止。换句话说,赠与房产是否公证,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自由选择,不做强制要求。因此,赠与父母房产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
判断赠与合同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前提是要明确诉的性质。根据诉讼标的的性质和内容,诉可以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这三种不同的诉,分别对应于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支配权和形成权。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不适用于确认之诉。给付之诉,是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于较为简单的公证事项,一般申请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公证程序,并收到公证书,这里说的“工作日”是不计算双休日的。但如果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是较为复杂的合同,公证员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补充证明材料,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