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可以存在第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独立的诉讼,其实质就是民事诉讼,也是有第三人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能向第三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中第三人存在过错的,受害人可以在救济中得到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刑事附带民事法院开庭会通知家属。家属也可以主动到法院询问开庭时间。开庭前,法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了解情况,听取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如回避、出庭证人名单、排除非法证据等。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时间和地点通知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上诉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若是有法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应当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上诉请求、事实与理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结束后,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 3、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
1、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即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被害人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除了遭受人身伤害外,还会导致财产损失,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受害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请刑事附带民
是否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有不同做法。当前,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
民事侵权的赔偿标准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事侵权的责任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方式一般包括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下列人员会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等。
自诉案件,未被羁押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