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缓刑结束后又犯罪不构成累犯。《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刑罚就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不符合构成累犯的条件。
要看前罪是否成年和是否是过失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但是,如果前罪是属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则不构成累犯。
缓刑犯不能构成累犯,构成累犯需要前罪执行完毕。因为缓刑期满不认为是刑罚执行完毕。《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
不是。构成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缓刑期满如果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缓刑考验期满后犯罪不是累犯。
数罪并罚是可以假释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可以,但是如属于累犯的,不能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会被撤销假释: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
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
恶势力犯罪可以减刑假释。只要恶势力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刑罚已经执行了二分之一以上;或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是累犯除外。恶势力犯罪可以减刑,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
不属于。首先,累犯是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其次,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最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而判处缓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