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品牌使用费是使用品牌方给品牌所有者交纳的使用费,费用会较高,且不会退还的; 品牌加盟费是品牌拥有者向加盟商收取的费用,加盟费按照约定,可以退还,或者可以换成广告费之类的。 前者是对品牌的使用,权限较大;后者是协助品牌所有者推广品牌,权限较小
不退加盟费属于合同纠纷,一般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网络平台或相关行政机构进行投诉,或者提起诉讼。如果根据约定其货物质量确实达不到约定标准,或者达不到合格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通常标准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退出加盟有明确约定的,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1.含义不同:品牌使用费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它是作为财产收入的一种支付,而不属于商品经营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单位的专有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付,只能由使用这项资产所取得的财产收入来弥补。但对于
有下列纠纷: 1.合同转让纠纷。因为特许加盟合同一般时间都比较长,加盟者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经济问题导致无法继续加盟。对于这种情况,加盟者可以与特许企业协商允许合同进行转让,由此会引发一系列纠纷。 2.费用纠纷。有的加盟合同中合同费用明细
没有加盟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调解;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想加盟没有合同,想要要回加盟费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加盟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加盟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不想加盟没有合同,想要要回加盟费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加盟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加盟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合作双方应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从事特许经营的资格与能力。特许者一般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注册商标、商号和独特的、可传授的经营管理技术或诀窍,并有一年以上的良好经营业绩。 3、具有一定的经营资源。 4、具备向被特许者
解除加盟合同的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期限届满前违约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违约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违约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解除加盟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不想加盟没有合同,想要要回加盟费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加盟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加盟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