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限制股权转让。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限制性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章程规定。
一、内部转让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 3、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二、外部转让的限
有限公司法人不承担无限责任,具体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
一人有限公司原则上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以及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下列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
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虽然投资时间是公司股东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实可行,一般是20年,20认购期限可在年后继续变更。出资期限是合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合营各方投入资本的日期。 它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计划地收入资本进行运用的保证。各项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限制如下: 1、内部转让限制条件:股东可以在未经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公司章程可以在股东之间增加其他股权转让条件,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
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
一、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二、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设立公司的股东制定。 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股权出质以后,不得转让,要使转让合法有效,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须符合章程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