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工伤待遇包括内容有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交通、住宿费用按
职工探亲假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其他。
监事并不享受特别待遇,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女职工产期待遇: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其他。
关于工亡待遇包括这些: 1、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亲属按照不同的比例获得;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员工在下列情况下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例如工伤痊愈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去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
未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的,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并且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临时工伤认定标准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者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
工伤职工住院一年后死亡,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是工伤职工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