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劳动者及其亲属依法应当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职工在不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员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主要包括医疗、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工
工伤医疗待遇内容: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
职工工伤四级伤残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四级的,能够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其他。
个人申报工伤工伤待遇是: 1、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1.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
工伤职工存在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任一情形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工伤保险的待遇主要包含4个方面: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康复待遇以及工亡待遇,具体而言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