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如果是只有购房合同,还没有取得房产证,那属于物权还没有确定,不能直接作为遗产来进行分割继承。但实践当中通常确定各继承人的合同权利,等取得房产证之后再进行遗产分配处理。如果各继承人事先约定归一方所有,那房屋取得房本后,再过户登记到实际取得房屋
再婚后,原来的亲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这主要是因为,离婚只是意味着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代表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会就此解除。而再婚之后,继子女就不一定能够享有继承权。只有与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资格继承继父母的遗产。这主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继父母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扶养关系,则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 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这三种情况: 1、对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继子女,继父母履行了抚养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收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
遗产是指在公民死亡后遗留下来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合法的个人财产。死亡抚恤金是指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发放给死者家属的生活补助,因此死亡抚恤金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是对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以参照遗产处理原则给予合理分割,并且可以适当照顾
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有关法定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通常包含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根据最新的政策要求,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继承,这是2020年的最新规定。在自然资源部信息公开网站上刊登的答复中,明确指出了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继承。能够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人,既包括了具有本村村民户籍的子女,又包括了户口已经不在本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同居关系生下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也就是已经登记结婚后生下的的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同居生活中生下的子女在亲生父母死亡后,也享有法定的继承权。这是由于,在我国继承权是基于,自然血亲关系或者法律拟制血亲
房屋是否需要过户,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房屋是用于自住,不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权也已经转移。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是因为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当继承开始的时候,房屋
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过户,具体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决定: 第一,如果房产主要用于个人使用,可以选择不办理变更登记。因为我国《物权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意思就是说,当继承开始时,房屋的所有
如何行使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由该子女的晚一辈的直系血亲代替已死亡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直系血亲长辈应当继承的份额。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被称为被代位人。代替被
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当然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继承的遗产争议。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发生继承的事实。具体就是指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既包括自然死亡,又包括被宣告死亡,同时留下了个人合法的财产;
继承公证书,是一种公证书,所以是由公证处做出的。公证是一种能够保证资料、文书等材料法律效力的一种很有效的方式。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其法定程序所制作的一种具有较强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所以无论是继承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