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医生误诊医院一般没有责任。客观上讲,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如果凡是误诊造成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就让医院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风险完全让医院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医生违反了向患者告知义务(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并取得明确同意)、或者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等,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有重大过失的义务人员,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生误诊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医生误诊,患者造成损害的,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生误诊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构成事故才承担法律责任,而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 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要具体看待。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及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做是错误的。
误诊属于侵犯了生命健康权,但是是否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就是误诊的疾病是不是是通常疾病(目前中国的医疗技术能达到的水平) 第二个就是由于他的误诊给你带来严重后果。如果不是通常疾病,即便构成误诊也不构成。如果是通常疾病
医生误诊的,患者可以要求医院赔偿,赔偿问题,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就诊人
医生误诊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