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4)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
一、办理税务登记号所需资料 (一)内资企业登记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6、组织
需要以下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1、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等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二十八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
需要去税务做登记,现在办理的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在办理税务登记证,只是有需要纳税开始去税务做登记。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失业保险政策、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等情况的专用凭证。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失业保险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需办理《就业失业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以下资料:如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资料:工商登记变更通知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外经委批复、批准的证书复印件和股东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申请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且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税务登记证一般都由财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