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诈骗罪中不知情的,属于为欺诈者所利用无意识的工具。证明如下: 1、需要正确认定案件中相关言词证据的效力问题。言词证据能否认定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补强、补强到何种程度,均与言词证据本身的可信程度有关。 2、结合相关书证、鉴定结论作为补强,综合评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对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其量刑因诈骗的金额、对象、财物等的不同而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诈骗团伙的员工如果对于诈骗行为并不知情,那么由于不具有主观犯罪故意,不构成诈骗罪。如果对于诈骗行为知情且积极从事犯罪行为那么构成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构成诽谤罪有以下条件: 1、诽谤他人所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并对他人人格和名誉造成损害的。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损害了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属于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
常住户口归根结底还是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来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户籍所在地应当到经常居住地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
团伙诈骗实际上是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共同犯罪和诈骗罪的规定,首先,要根据诈骗金额的大小对诈骗罪的主犯具体量刑;其次,根据各行为人在团伙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具体量刑。如果在团伙诈骗中,只发挥了辅助作用,则应当视为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