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双方均按照50%的比例向对方成才补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
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赔偿义务主体只需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现行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千元)的部分,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根据交通事故当
交通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双方各承担 50%;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首先应当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就机动车双方而言,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同等责任下,如果有机动车,先由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的按照机动车60%,非机动车、行人40%的比例承担,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互相赔付。
发生交通事故后,同等责任下,如果有机动车,先由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的按照机动车60%,非机动车、行人40%的比例承担,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互相赔付。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原则上双方应该是各占50%的责任。具体而言,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
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当事人,在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对于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
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按照各自50%的比例赔偿;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