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劳动能力鉴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
医疗事故中,按照不同的情况,举证责任的分配也会不一样,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会直接认定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1、医疗机构没办法举证,比如,患者病历丢了,被证明病历作假,过了举证时间没有举证等; 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没
鉴定机构出庭费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更偏向由鉴定申请的当事人预先支付,由败诉方负担。鉴定人出庭所需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属于诉讼费用范畴,应由原告方预付,法院可以代收,并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
侵害人要求重新鉴定的,受伤人拒绝重新鉴定的,侵害人可以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起诉到法院,侵害人仍可以向法院主张重新鉴定。未经质证的鉴定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对鉴定结论有争议、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
1、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 2、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
批捕环节重新鉴定,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是合法的: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鉴定机构、人员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鉴定人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规定的;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以及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等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医院不可以做伤情鉴定,但可以作为伤害鉴定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分为专职鉴定人和非专业鉴定人两种。专职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专门配备的从事鉴定工作的人员,如实验室人员、法医学等,被指定为具体问题具体案件的鉴定人。非专职鉴定人一般是指司法
申请伤情鉴定的方式如下: 1.向办案机关提出伤情鉴定申请,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2.相关准备材料,如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等; 3.携带材料及相关当事人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配合鉴定人进行相应的真实检查; 5.按照规
可以强制指定司法鉴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强制指定鉴定。
对于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为:必须是在当事人在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不成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当事人之间能够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的,那么就不需要法院在进行指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