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 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
商标注销不可以同时再次申请。《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商标起诉期限是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商标权的效力具体如下:自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但如果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注册人续展的,或者在期满后六个月续展的,则商标权人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
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的规定如下: 1、申请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注册不同或者不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
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不同于一般的注册商标,它是一种范围更广、更全面的跨类保护,其原因在于驰名商标较一般的注册商标具有更大的商业价值、更易受侵害且受侵害后遭受的损失更大。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立法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有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2、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共同确定的范围。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因此,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共同确定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的明确规定: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
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适用包括: 一是适用新商标法第52条第五项关于“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规定。 二是适用关于“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规定。
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明确规定: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注册或者不同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
商标驳回后可以再次申请。只是如果不仅改动再次申请仍然有可能被驳回,申请的时候建议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详细的修改后再提交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包括有在先相同的商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