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则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是外国人、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的,则需要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夫妻双方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直接在
离婚民政局一般不会调解,只有诉讼离婚的才会调解,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首先会对双方进行调解,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无效的,依法判决。
民政局申请离婚的手续为: 1、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4、符合条件的登记离婚,发给离婚证。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婚姻状态应明确标注为已婚,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予以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的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
周一至周五都可以办理。登记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离婚一般是在民政局办理的,且应该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还可以在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一、离婚是在民政局办吗 1、离婚不一定是在民政局办。离婚还有可能在法院办。离婚一般是在民政局办理的,且应该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经过以下流程:1、双方自愿向民政局提起离婚申请,并提交双方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婚姻登记处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核查,如果符合离婚条件,会在一个月内颁发离婚证;3、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之后,登记机关会对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离婚一般是在民政局办理的,且应该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还可以在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民政局登记离婚程序: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领取《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