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 2、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 3、冻结。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
1、诉讼中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
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是指当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即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保全措施。
以下情形财产保全可以解除: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可以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况有: 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3、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 4、人
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扣押。 3、冻结。 4、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的分类有两种,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对财产进行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方法。对于房子之类的不动产或者不适合移动的其他财物,可以适用查封;对于一些贵重且方便移动的物品,可以适用扣押;对于个人存款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存款,可以适用冻结。需要进行保全的当事人可以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 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