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果。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果。 3、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不一样。二者计算参照标准有很大不同,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显然高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另外,医疗事故赔偿中没有死亡赔偿金这一赔偿项目。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具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相关费用。若造成患者残疾的,应该赔偿患者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器具费等费用;造成患者死亡的还应赔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法律上医疗事故认定条件有以下特征: 1、医疗事故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 3、医疗事故在客观上,必须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实。 4、医疗事故的对象只能是病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立案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
医疗事故免责情形如下: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医疗事故的赔偿款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话,会产生残疾生活补助费,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款主要就是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还有精神抚恤金等赔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