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青岛伤残鉴定标准:如果劳动者符合极重度智能损伤、或者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情形的,可鉴定为一级工伤;如果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等情形的,则可鉴定为十级工伤等。
在青岛认定为工伤十级的赔偿主要包括治疗所需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十级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总得说来对于被认定人的利益保障比较全面。对于当中的精神抚慰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6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为三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适当
根据《青岛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工作时间或场所内,因工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或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下面是青岛工伤鉴定处工伤鉴定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受理-调查-结论 1.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供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材料完整当场出具《工伤认定接收材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
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可向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设立在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
轻伤鉴定需要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进行,该标准明确界定了轻伤的概念,即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自己的受损部位,结合标
工伤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做都合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轻伤是指造成人体组织一定的损伤,介于重伤和轻微伤之间的损伤。法医鉴定轻伤的标准有: 1、头部损伤,如头皮撕脱伤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外伤性耳膜穿孔、眼眶骨折、眼球结构损伤而影响功能或外貌、鼻骨粉碎性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