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
无效婚姻不能上诉。因为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合法的,如重婚、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或者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等。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法院认真审查,那么法院作出的判决是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进行改变的。当婚姻效力问题一经提出,就具有法律的效力,人民法院
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不能上诉,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造成的,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局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
婚姻无效判决不能上诉。法律规定,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无效婚姻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
婚姻被确认无效不可以上诉。婚姻无效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 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无效婚姻不用离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就不存在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是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
关于婚姻效力一般不可以上诉,对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是无效婚姻。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来说,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是不能上诉的。具体的规定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被宣告无效,当事人不能就此上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即使结婚了也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
无效婚姻不能消纪录。无效婚姻被撤销后,婚姻登记机关会有相应的记录,这些记录会长期保存,婚姻登记档案一般不会被消除。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婚姻登记机关
判决婚姻无效上诉不可以,《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