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在审判前随时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公安机关因认为你犯了罪,采取取保候审是为了进行复议复核,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所以不予逮捕。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是怕人跑了。没有批准逮捕,就没有逮捕的必要,但仍然是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判刑后可以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是没有关系的; 2、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3、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
判刑后不能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判刑前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是阶段性的措施,判刑后只能考虑减刑、假释等问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取保候审可以出去工作,但去外地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
取保候审逃跑一般不可以再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执行机关可以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可以取消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
亲属满足以下规定能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了会自动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