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实行强奸行为的当事人,若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即为犯罪未遂;其自动放弃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即构成犯罪中止。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
(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强奸罪是以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则不是以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这是区分二者的关键所在。 (2)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为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没有
满足以下要件算强奸罪既遂: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是年满十四
猥亵罪与强奸未遂罪的区别是:猥亵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未遂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未遂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
行为人基于强行奸淫的目的,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强奸未遂,强奸未遂的也构成强奸罪,我国只有强奸罪没有强奸未遂罪。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适用于应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
强奸未遂转而杀人的算强奸罪,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
强奸未遂依然定强奸罪。强奸未遂一般指的是行为人基于强行奸淫的前提,并且已经开始着手实施强奸的行为动作,一般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粗暴的手段,在违背受害妇女的主观意志下,强行要与对方(妇女)发生性行为的先前行为,但由于行为人主观意愿之外的
对行为人强奸罪未遂的判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既遂应按下列规则处罚量刑: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奸淫幼女的,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