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诉讼活动中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不会超过6个月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条件如下: 1、原告认
行政诉讼二审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时间。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并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的二审流程,一般要三个月。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院批准,或者高院经最高院批准,可以予以延长。
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若适用普通程序来审理,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自法院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是按照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会在四十五日审结。
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
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审限是四十五日。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
《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开庭时间,但是一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所需的时间:如果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需要四十五日;而二审程序需要三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申请延长。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上级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四十五日。上述期限都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