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宣告婚姻无效审后不服不能再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能申请再审,不过再审的前提是判决书没有依法生效。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所以在判决书未依法生效前,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即丧失申请再审的权利。
二审判决是具有终局性,二审判决生效,对二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不能上诉。不过,当事人发现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等足以推翻原审的判决或裁定的,或者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原审程序存在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婚姻无效后再婚不构成重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再次结婚只会有一段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不会构成重婚罪。
判决书生效后不能再次起诉,只能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不可以再起诉了,已经宣判的判决,原告再起诉构成重复起诉,只能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即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
婚姻无效判决不能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以结婚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打私舞弊、
婚姻若被判定为无效婚姻,当事人是可以再婚的,无效的婚姻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