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法院宣判婚姻无效没有案底,因为案底是针对犯法或者犯罪的人。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而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适用两审终审制。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婚姻效力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要依法判决。一旦作出判决,就会产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双方达
婚姻无效后再次结婚只要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有效;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依据上述法律
婚姻无效后再婚的行为是不构成重婚的,无效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也就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之后不能上诉。法院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属于身份类型的判决,身份类型的判决一经作出就会生效,当事人没有上诉的权利。如果有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处理。
不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解调。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婚姻的效力与分居几年没有关系,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婚姻才会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方不满二十二周岁,女方不满二十周岁。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况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审判决生效后,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只要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即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
一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之后不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无效婚姻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婚姻无效不能再审。因为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