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0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分公司不能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因其没有财产权也没有法人资格,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如果是法人失信,不会影响到另一家公司(法人);如果是法人代表人(自然人)失信,会影响法人代表的相应民事行为或活动,包括对其经营的另一家公司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法人代表可以在其它公司买社保。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公司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股东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只是一个公司的普通员工,在别的公司担任股东是没有限制的; 2、如果是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公司法》及原公司章程的限制,不得自营同类业务; 3、如果是公司普通员工但与公司签订有竟业禁止协议
法人可以不是股东。法人是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的,而董事中有职工代表董事,也有股东董事,并且经理也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首先股东应当符合法定人数,还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然后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最后公司要有明确的住所。 所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如下: 1、人数在一人以上50人以下; 2、股东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符合要求,股东应当在出资额的限度内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 1、公司不能成立时,应当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应当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连带责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东没有特殊要求,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股东完成出资后就取得股东资格。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