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集中开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开展这项工作,有利于强化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
首先要确定是否符合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条件,比如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其次,要结合案情写好仲裁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
一、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
土地转包与转让都是对土地的利用,都是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 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有: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 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解除。指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
农村家庭承包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其中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
(一)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农村果园土地承包到期不让继续承包可以与发包方协商解决问题或者请政府居中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应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土地承包到期一般可以申请续期,并且承包方具有优先承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