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不履行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拒绝履行合同算根本违约。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构成拒绝履行的条件,有以下四点:1、债务人有明确表示,拒不履行;2、债务人与债权人有合法的债务关系;3、债务人在无正当理由下,拒绝了履行债务;4、债务人上是出于故意的。拒绝履行一般表现为,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所谓“拒绝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是当事人预期违约的一个表现,如果说一方当事人有拒绝履行行为,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就要求其承
一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催告其及时履行;如果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不履行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起诉、申请仲裁等方式,要求对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拒绝履行,在法律上指的是债务人能够实际履行而故意不履行的行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7、债务的标的不适
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7、债务的标的不适
中标不履行合同,不予退还,给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标单位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对拒绝履行的认定,拒不履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采取种种手段拒绝履行。拒不履行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 如殴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财产等方法;也可以采取消极的作为,如对人民法院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