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行政诉讼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其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应从开始时、日的次时、次日起算,经过期间的实际时数和日数,即为期间届满;期间以月、年计算的,其起算以日为标准,经过期间的实际月数或年数,以与开始期对应的那一日为期限届满。
民事诉讼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期间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 (二)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 1.若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则从履行期限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要求分期履
1、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案件):从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3、特殊规定:行政机关未告
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分为以下情况: 1、没有写明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就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满三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
合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 1、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2、债务分期履行的合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附条件或期限合同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达时起
合同诉讼时效的计算: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二天起计算; 2、未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自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二天起计算; 3、附条件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开始计
借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从贷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借贷双方约定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超过三年的,对方可以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
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