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可能会有很多种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干股和股权代持。干股是股份无偿赠予的结果,是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而股东是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所以干股并不属于真正的股份,干股是作为一种特定条件下的股东权利,一把因为其自身的特
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可能有多种情形,最常见的是股权代持和干股。干股一般指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是股份无偿赠予的结果,而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因此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很多私企的老
股东未实际出资享有股东资格。法律并未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而丧失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 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
首先,未按期、足额缴付出资额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
1、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足额出资的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 3、实缴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出资不实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没有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就是对于股东之间义务的违反,当然应当对已经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未实际出资可以转让股权,法律并未规定未实际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同意。股东应就
股东出资不实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没有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就是对于股东之间义务的违反,当然应当对已经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 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
举证股东出资不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从审查公司财务资料和验资报告为举证起点。当然,获取公司财务资料对主张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切忌获取的手段必须合法。 (2)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入手查找相关线索。主要审查公司工商登记的
股东实际出资未载入股东名册的有股权。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实际出资人能够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