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婚姻法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明确规定遗弃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遗弃家庭成员,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 1、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实施遗弃行为的人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3、行为人主观方面是
遗弃家庭成员需要符合的条件: 1、遗弃的家庭成员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 2、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有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须是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当事人明知自己应履行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 1.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实施遗弃行为的人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3.行为人主观方面是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 1.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实施遗弃行为的人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3.行为人主观方面是
具有扶养义务的行为人故意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拒不扶养,并且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的后果。具有扶养能力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配偶对生病的另一方有扶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对年老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遗弃家庭成员是否构成遗弃罪,还需要根据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的立案标准。遗弃罪立案标准是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遗弃家庭成员及遗弃罪的处罚措施:对年老、年幼、生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赡养义务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遗弃罪: 1、遗弃对象是年老、年幼、生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遗弃家庭成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对行为人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原本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对需要进行扶养的人有能力扶养,但是拒绝扶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