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用工后的三十日内及时为其办理。单位可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登记,之后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费率来为农民工缴费。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携带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社会保险部门
1、登陆“xx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点击“ 一、建筑施工项目总承包企业首次登记”栏,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2、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项目信息登记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生成该项目的项目编号及初始密码,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
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到就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本市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1.2%、2.4%三个档次。 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职工的工伤权益做了广泛的保障规定,如果工伤职工还处于工伤治疗期间,而劳动合同到期的话,这时候如果允许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无疑会给劳动者的工伤恢复和生活保障造成极大的困难。因此,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针对工伤伤情的不同情况,以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办理的办法: 1、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延长至工伤消失终止;当然,在合同期限期间,工伤职工仍可享受延长期间的工伤待遇; 2、同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工伤的,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对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
五险中工伤保险的办理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营业执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法人身份证、职工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员工遭遇工伤且有保险的,可以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在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则可以及时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员工的医疗费单据等材料。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我国法律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