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5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用工单位不需要赔偿。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应该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个单位。 因为,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为: 1、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别人接手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3、因不可抗力委托合同终止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若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债权债务终止;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及当事人需遵循诚信等原则,按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合同效力。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
企业搬迁不能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孕期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赔偿,每满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也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