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特点: 一、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察、起诉阶段决定取保候审的,法院基本上都继续批准取保候审。 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外地的未成年人出于潜逃风险的考虑一般不予取保候审。 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未成年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一般不予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人保”和“财保”两种。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时,司法实践中普遍采用财保。采用财保形式,起不到对被取保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有的保证、强制作用。因为,一方面,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保证金应由被告人、犯
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特点:在侦查起诉阶段决定取保候审的,法院基本上都会继续批准取保候审。有潜逃风险的未成年,一般拒绝取保候审。对于共同犯罪的主犯,一般不予取保候审。法院在是否取保候审时会犹豫不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率较低
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特点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察、起诉阶段决定取保候审的,法院基本上都继续批准取保候审。 2、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外地的未成年人出于潜逃风险的考虑一般不予取保候审。 3、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未成年人共同犯
未成年犯罪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保证人的条件包括: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并且,保证人应当遵守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义务;2、发现
取保候审保证人要符合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成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