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5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即有权查阅案卷,进行资料的整理。《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可以阅卷,如果身份是其他辩护人的,在侦查期间是不能阅卷。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可以拍照。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诉讼代理人经检察机关许可后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检察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安排律师阅卷,无法及时安排的,应当向律师说明并安排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阅卷。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暂时不能阅卷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批捕阶段仍处于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不得阅卷。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一般不可以阅卷。只有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才可以阅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案卷材料,还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补充侦查阶段律师可以阅卷。补充侦查,无论是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还是检察院自行侦查,针对的都是证据的收集和调取,其当然具有侦查的性质。但不能以侦查的主体作为认定诉讼阶段的唯一指标,不能简单地认为,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就是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自人民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律师阅卷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仅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而对于律师阅卷时间则无相
刑事申诉案申诉人是不可以阅卷,辩护人才有权阅卷。对此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如果其他辩护人需要阅卷的,需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
不知道。刑事案件是动态的,影响量刑因素有很多,判处多久的刑期需要具体看适用刑罚、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是否累犯等情况,并最终由法院判决确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