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法律意见】民政局是不办离婚的。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应该去婚姻登记处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规定:
到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的时间最短也要超过一个月。我国目前实行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是要经过冷静期的。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要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
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一般就是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大多是周一到周五的上午8:30到11: 30,下午的13:30到17: 30,根据地区和季节的不同,可能会有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误差。
去民政局离婚,离婚证,大约60天内给。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民政局办离婚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一般是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因为男女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方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终止夫妻关系。办离婚需要在民政局工作的时间内办理,民政局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三点到六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
民政局离婚需要三十天,如果双方协商好了离婚的事项,去民政局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就可以办理好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当天没有协商好的,时间要根据双方进行协议的时间判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的时间。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民政局上下班时间需严格按照各市县区政府文件通知精神。 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 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 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因此,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时间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