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开发商房屋验收顺序是: 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出卖人提供完整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上对出卖人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的许可证书》、《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书》、《建设工程施工的许可证书》和《商品房销售的许可证书》。二
买房时要看开发商以下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取得《竣工备案表》是法定交付条件。 2、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工程质量、规划、消防、人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
开发商交房需符合以下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住宅质量保证书说明维修房屋的质量没有问题,住宅使用说明书内容为房屋的结构性能、标准等,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颁发,说明其已验收该房屋,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备案表应当有备案部门的公章和同意意见,还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开发商交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房屋的结构和质量问题; 2、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的区别; 3、房屋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是否完善; 4、物业费的数额和支付时间。
购房时应防范的销售陷阱的:不合理低价的价格陷阱;零首付买房陷阱;虚假的样板房陷阱;严重缩水的精装房陷阱;环境绿化陷阱;位置距离陷阱;配套设施陷阱;买房赠送面积陷阱;饥饿营销陷阱。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上面必须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
开发商交房要提供的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其他交房时需要提供的必要性材料。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商品房房屋交接书。